近日,参加第三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5名安徽律师启程前往贵州、新疆、广西等地的偏远贫困地区,为受援地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这5名律师中,有两名律师参加过第二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属于留任。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的律师任向东,在他一年援助期即将届满之时,受援地贵州省施秉县委、县政府提出任向东继续留任的请求;来自安徽省安庆市的律师汪忠流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白玉县参加援助,在一年援助即将届满时,汪忠流提出参加第三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申请,此次他的援助地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
他们为什么作出这样的选择?他们的答案令人感到沉重:这些地方由于缺乏法律人才,处处可见法律的盲区。这些地方需要法律工作者,除了留下来从事这份光荣的援助行动,找不到拒绝和离开的理由。“那里太需要法律工作者”
“我只是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谈到自己在贵州的一年援助生活,任向东说,虽然在去之前做了思想准备,但仍然和想象的落差很大,“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那里确实很贫困,法律在那里同样显得很‘贫瘠’”。
“但这些没能影响那里的人们对法治的渴望和信仰。”任向东说,施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人均收入很低,群众生活也很清苦,法律资源匮乏,整个县里只有一名刚刚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实习律师,群众想打官司甚至不知道上哪儿找律师。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他深刻体会到当地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渴求,目睹了当地政府深为法律贫瘠所掣肘的困境。
施秉县牛大场镇是中药材太子参的生产基地,当地太子参的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近三分之一,但是牛大场镇的农民被骗买了假化肥,导致减产70%。195户农民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县政府信访。任向东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提出了几点建议,都被县政府采纳。假化肥案的受损农户在任向东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下,从原来与县政府对抗的态度,转变到积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任向东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这些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目前,任向东代理的这些诉讼案件已经全部开庭审理。
“这么多农民兄弟的期盼,给了我更重的责任感。”任向东说,他保留了一条短信,至今没有删除。短信的内容是:“今天我到了牛大场,大家反映您和大家的努力工作,使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您亲自起草的告知书很有震慑力。辛苦了!谢谢您!”任向东一看,落款是施秉县的县长。
自己的工作得到了认可,任向东体会到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真正要义。任向东开始用他的脚走进那里的山山水水,他为被电击致残的孩子拿到了赔偿,他为信访老户解决了问题……“我为能亲自给他们带来因法治的快乐而快乐”。
与任向东同为第二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的另外3名律师汪忠流、桂林、董阔,他们的感受相同,“那里太需要法律工作者了”。律师志愿服务需鼓励引导
“选择留任志愿者,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能够在受援地快速进入角色。”汪忠流说,志愿者的时间只有一年,每分每秒都是宝贵的。他援助的白玉县此前诉讼案件很少,几乎没有案件,他援助的一年中通过宣传和援助,共办了14起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在周围产生很大反响。
这些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律师认为,西部这些受援的地方,法治“贫瘠”的根源主要是法律人才的匮乏,所以,不仅要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扩面、增量,更主要的是,应当从国家和政策层面助推这项公益行动,比如借鉴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用政策来鼓励引导东部“过剩”的法律人才尤其是年轻的律师到西部、到贫困地方、到需要他们的地方去发挥才能,推进法治建设。
据了解,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志愿者除享受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规定的政策,同时享受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计划的通知》规定的政策;另外还可享受“在志愿服务期间,免除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所需费用”、“在服务期及服务期满后3年内不再承担法律援助案件义务”、“参与此次行动的律师志愿者和律师事务所在评优时作为重要考核条件”等优惠政策。
但是这些优惠还不足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身其中。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从发认为,国家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就业的政策值得借鉴。
“国家为支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出台了一系列的保障激励政策。在经费方面,志愿者服务期间,国家给予每人每月750元的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满且合格可优先报考公务员并予加分政策;报考研究生优先录取等。”安徽省一名资深律师说,在中东部地区,律师行业过度竞争,一些年轻的律师甚至处在温饱线上。但是,年轻的律师仍然把中东部地区和大城市作为首选。如果有合适的政策引导,对年轻律师的影响将十分明显。